2011年 第 14 期
总第 582 期
总第 582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张 川 林 玲 甘 甜
【作者单位】
上海海事大学管理会计与风险控制研究所 上海 200135
【摘 要】
【摘要】本文在对当前广泛采用的一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以决策价值观为导向,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角度出发,对如何评价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具体设想。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信息披露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不同于一般财务报告,其中所包含的社会责任信息无论在内容还是形式上与一般财务报告都有较大区别。当前,我国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主要采用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或者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形式,这无疑给那些习惯了评价规范性较高的财务报告的利益相关者带来了难度。笔者认为,应该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质量进行有效评价。因此,本文以决策价值观为导向,以美国FASB1980年发布的NO.2《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为依据,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角度出发,结合我国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并综合考虑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特点,初步勾勒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特征体系。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的有关情况
1. 相关法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属于企业信息披露内容的一部分。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证监会、上交所以及深交所都有相关的规定,具体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