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1年 第 03 期
总第 571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中韩判定倾销的会计标准对比研究

作  者
潘煜双 黄文超

作者单位
嘉兴学院 浙江嘉兴 314001 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江西赣州 341000

摘  要

      【摘要】近年来,我国企业频遭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韩国的反倾销调查并败诉,而不了解调查方的反倾销会计标准是导致败诉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通过对比中韩判定倾销的会计标准存在的差异,分析差异的影响因素,进而推导出符合韩国调查方要求的出口产品定价模型,以期为出口企业在应诉反倾销调查过程中提供口径一致的财务指标提供技术支持。
      【关键词】反倾销   会计标准   第三国出口价格   正常价值   出口退税

      中国与韩国同属发展中国家,但两国近年来却成为相互之间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1995 ~ 2008年,在韩国对28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108起反倾销调查中,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数量达23起,名列第一;而中国对24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151起反倾销调查中,对韩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数量达27起,也位居首位。在这些反倾销调查案件中,存在着由于中韩两国反倾销财务指标的差异导致被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况。
      反倾销调查涉及的核心财务指标有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以及倾销幅度,中韩两国在核心指标上存在的差异是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时必须调整的内容。因此,我们应当研究这些差异,提供与调查方口径一致的应诉资料,从而达到规避反倾销调查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