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02 期
总第 570 期
总第 570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杨盛昌
【作者单位】
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昆明 650031
【摘 要】
【摘要】本文认为,不良贷款并不是在一夜之间形成的,在正常贷款向不良贷款的转化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许多预警信号。因此,及时捕捉预警信号、尽早发现不良贷款,对于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不良贷款 五级分类法 风险管理
一、不良贷款的界定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合同规定在约定期限内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方式偿还的、可能给商业银行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由于未来不确定因素存在的客观性,商业银行是不可能准确地预测到全部贷款风险的,无论商业银行在贷款风险控制方面多么的谨小慎微,不良贷款总是难以避免的,贷款中总会有一定比例发生损失。
不良贷款的界定是建立在贷款分类基础之上的,但迄今为止,国际上还没有形成一套被各国普遍接受的贷款分类办法。目前各国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大体上有以美国为代表的“五级分类法”和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两级分类法”。两级分类法把贷款划分为正常贷款和受损害贷款两类。在两级分类法中,一般将受损害贷款界定为不良贷款。实行五级分类法的国家和地区较多,美洲及东南亚多数国家和东欧转轨国家都已把五级分类法正式纳入到信贷管理体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