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02 期
总第 570 期
总第 570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柳建启 唐 霏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 100872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广州 510665
【摘 要】
【摘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定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多少,关系到国家的税收利益。因此,防止进项税额虚列是增值税稽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从进项税抵扣主体、抵扣税率、凭票抵扣进项税和依票据计算抵扣进项税等方面剖析了增值税进项税的稽查策略。
【关键词】增值税 进项税额 税务稽查
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多少,关系到国家的税收利益。因此,防止进项税额的膨胀是增值税稽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增值税纳税人不仅可能通过隐瞒或少报销售额的方式偷漏税款,而且还可能通过虚报进项税额的方式偷漏税款。税制的变动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稽查方法。基于此,本文对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后企业增值税进项税的稽查策略作一探讨。
一、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主体及范围的审查
1. 抵扣主体资格的审查。由于我国只允许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不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抵扣任何进项税额。因此,首先审查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是否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审查各项手续是否完备真实、有无伪造、涂改或借用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