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0 期
总第 506 期
总第 506 期
财会月刊(上)
说法读规
【作 者】
蔡宏标
【作者单位】
广州
【摘 要】
按税法规定组成的专门作为计税依据的价格称为组成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在没有实际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时,按照计税价格的组成因素计算出来,可近似替代平均售价或平均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按照税种的不同可分为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按照使用的前提条件的不同可分为视同销售情况下(在消费税中指自产自用)的组成计税价格、委托加工情况下的组成计税价格和进口环节的组成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