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3 期
总第 361 期
总第 361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朱小宗 耿华丹 杨 武 戴志锋
【作者单位】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
按照现代委托代理理论,在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行为过程中,银行是委托人,而企业是代理人,代理人相对于委托人来说掌握着更多有效的信息,因此两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我国商业银行已实行信贷审批分离制度多年,对企业规定的准入门槛也在不断提高。有些企业为了获得银行信贷的支持,往往在会计报表上做文章,而银行和一些审计机构由于精力有限,不可能对所有会计凭证进行核实,这为企业做假账提供了可乘之机。但这并不是说企业会计报表从表观上存在瑕疵,如报表不能达到平衡,明显违背有关规定等,事实上企业提供的伪报表在表观上往往不存在明显瑕疵,而只是数据的真实性出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只能通过有限的信息去考量企业的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