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4 期
总第 500 期
财会月刊(上)
来稿摘要
现行会计准则下“制造费用”科目余额列报探析

作  者
夏 萍

作者单位
河南新乡学院

摘  要
      季节性生产的企业,为避免各月单位产品成本中制造费用忽高忽低,便于成本分析,对于制造费用的分配可以采用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由于每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与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转出的制造费用不等,“制造费用”科目一般会有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借方余额为超计划的预付费用,属于待摊费用;贷方余额为按计划应付未付费用,属于预提费用。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将“制造费用”科目余额分别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项目中。由于现行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两个科目,导致“制造费用”科目余额的列报无法确定。
      一、中期财务报告编制的理论基础使“制造费用”科目余额的列报无法确定
      中期财务报告编制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两种:独立观和一体观。独立观视每一中期为一个独立的会计期间,其会计估计、成本分配、各应计项目的处理与年度财务报表政策相一致。而一体观则视每一中期为年度会计期间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会计估计、成本分配和各应计项目的处理必须考虑全年实际发生的情况,年度经营费用需基于年度预测相关指标水平来进行估计,并分配给各个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