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3 期
总第 359 期
总第 35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王洪燕
【作者单位】
武汉
【摘 要】
应收账款在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风险。投资者如何才能认清应收账款的真正“面目”呢?唯一经济可行的办法是关注相关的财务信息。按照目前我国《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投资者只能看到:①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应收账款净额,即企业根据“应收账款”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期末余额的净额。②折扣与折让:商业折扣与折让、现金折扣。③会计报表中相关的坏账准备金额。
从某种程度上讲,财务报告中提供的应收账款最基本的资料,也是最表面的资料。纵然是已经发生的现金折扣,投资者也是无法将其从财务费用中分离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