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2 期
总第 358 期
总第 358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首 静
【作者单位】
陕西省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摘 要】
市场法,又称市场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现行市价法等。运用该方法以存在活跃、公平的资产交易市场为前提,通过市场调查,选择若干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已交易资产作为参照物,将参照物与评估对象进行因素对比分析、差异调整,然后对参照物已成交价格做出修正,最后得出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即以调整差异后参照物资产现行市价的平均值作为评估对象的现时价值。
一、市场法的特点
在资产评估方法体系中,市场法相对于成本法和收益法而言具有如下显著特点:
1.评估原理简单易懂。市场法遵循市场经济活动的替代原理,即:当市场上存在多个效用相同的资产时,它们之间可以产生替代作用,其价格彼此接近,趋于相同。因此,在当前市场上寻找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通过差异因素的对比分析,把参照物“理想化”为评估对象,则经调整、修正后参照物的现行市价就可以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值。这一评估原理直观清晰,简单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