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4 期
总第 364 期
总第 36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曾一龙
【作者单位】
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
(一)
目前,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差异正在逐步扩大。笔者认为,我国选择所得税会计模式必须从分析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协调问题入手。这是因为:
1.会计制度和税法基于不同的出发点和目的。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便其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从而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因此,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制度的目标;税法则是为了保证国家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规范国家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和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解决财富如何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分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