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1 期
总第 35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借鉴与参考
从固定资产核算看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

作  者
汤永慧

作者单位
陕西省行政学院

摘  要
      一、固定资产的计价
  企业获取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很多。会计制度与税法对不同途径获取的固定资产的计价在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包括企业自制、自建、购入及盘盈固定资产等。两者的不一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固定资产的计价。从会计制度规定来看:企业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果是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再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是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