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1 期
总第 497 期
财会月刊(上)
说法读规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五大看点

作  者
王学军

作者单位
北京

摘  要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并对原《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2008年11月10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看点一:减税1 200亿元,将国际金融危机抵御在国门之外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明显放缓势头,一些国家甚至出现经济衰退的迹象,国际金融危机正在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这种形势下,我国适时推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消除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