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2 期
总第 388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刍议可交易污染权的会计处理

作  者
李晓斌 李素英

作者单位
石家庄铁道学院

摘  要
      如何应对环境危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人类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而可交易污染权的提出,为人类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思路,同时也给会计带来了新的难题,即如何对可交易污染权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
  一、可交易污染权的经济含义及本质
  可交易污染权即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像商品一样买卖,这实质上是各地政府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排污总量、追求使用最少污染排放指标的一种市场手段。企业节约下来的污染排放指标,将成为一种“有价资源”,既可在企业与企业间进行商业交换,又可“储存”起来以备自身扩大发展之需。可交易污染权的卖方由于超量减排而剩余污染权,其出售可交易污染权获得的经济回报实质上是市场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企业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可交易污染权的买方由于必须新增污染权而不得不花钱购买,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外部不经济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