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4 期
总第 362 期
总第 36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作 者】
吴佃兵
【作者单位】
江苏宿迁公兴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
在采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时,对被评估企业资产账面价值的审核与调整十分重要。
有些资产、负债项目,如货币资金、往来债权与债务,往往是在盘点、函证、核对和调整的基础上,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如通过对银行存款未达账项的审核,可以明确未达账项的内容,对其中已付款未入账的支出,应调减银行存款账面数;对其中已收款未入账的收入,应调增银行存款账面数,而不能简单地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差额采用评估增(减)值的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