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4 期
总第 362 期
总第 36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来稿摘要
【作 者】
边姜 王鑫伟
【作者单位】
江苏徐州卷烟厂
【摘 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的不断壮大,开设分支机构或设立办事处的企业越来越多。与子公司不同的是,分支机构是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独立的法人,而子公司一般是独立的法人。分支机构能否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要视分支机构的独立程度以及总机构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要求而定。
总分机构之间业务往来的核算不同于母子公司之间业务往来的核算,后者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而前者的内容、范围及实施方式则相对灵活。本文试对总分机构会计核算模式进行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