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1 期
总第 384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财权分层理论与财务主体一元性

作  者
(博士生导师) 贺正强 梁 栋

作者单位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伍中信雪 湖南大学

摘  要

      【摘要】根据财权分层理论,财权割裂是对财权分层理论的违背。但财权分割不同,它是建立在财权分层理论的基础之上的,是对财权分层理论的推进,然而它并不能取代财权分层理论。根据财务主体的涵义,所有者和经营者都不能成为财务主体,而仅仅是财务管理主体(财务治理主体)。只有企业才是真正的财务主体。因此,财权的分层管理是在企业这个财务主体范围内财务管理主体(财务治理主体)之间的分层管理。
  【关键词】财权分层理论   财务主体   财权割裂   财权分割

      自从学术界提出现代企业财务的分层管理以来,已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并得到了广泛认可。财务的分权分层管理有利于职责分工,以使财务活动有序有效、科学合理地进行。近年来,有些学者依据两权分离下的财务分层,提出了财务主体二元性观点,认为财务主体包括所有者与经营者,从而引起一元性与二元性两种观点的争论。理清财务分权分层理论与财务主体之间的关系对研究财务主体的属性是至关重要的,本文拟对此进行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