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0 期
总第 382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负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评析

作  者
柳 皓 刘 源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  山东经济学院

摘  要
    我国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至今尚未出台,其还存在许多引发争论的问题,而负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就是诸多争端之一。
  1.负商誉的性质。关于负商誉的产生,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1)徐泓等认为,负商誉是购买企业的自创商誉。
  (2)李晓玲认为,负商誉的产生有三方面原因:①购买企业承担被购企业的隐性成本,这些隐性成本会导致未来经济资源流出;②各被购企业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即将倒闭,企业则宁愿以低于公允市价的价格将其出售,以求得比继续经营和破产更有利的结果;③社会经济发展特殊阶段的一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