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9 期
总第 41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摘  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分部报告的编制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企业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披露分部信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企业应当以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披露分部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披露分部信息。
         第二章   报告分部的确定
  第四条   企业披露分部信息,应当区分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