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9 期
总第 41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意见与建议
包装方式与运费支付的纳税筹划

作  者
刘玉冰

作者单位
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时下,一些商家在包装和运输两个环节上大动脑筋,将产品组合包装成礼品盒销售并提供送货上门的服务。商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它既可以促销,又可以取得纳税筹划的效果。本文就此作些分析。
  一、包装方式的纳税筹划
  某酒厂生产各种类型的酒,以适应不同消费者需求。春节来临,大部分消费者都以酒作为馈赠亲朋好友的礼品,针对这种市场情况,公司于一月初推出“组合装礼品酒”的促销活动,将白酒、白兰地酒和葡萄酒各一瓶组成价值115元的成套礼品酒进行销售,三种酒的出厂价分别为50元/瓶、40元/瓶、25元/瓶。假设这三种酒每瓶均为一斤装,该月共销售一万套礼品酒。请问:该企业分别用先包装后销售和先销售后包装两种方式促销,哪种方式税收成本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