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5 期
总第 401 期
总第 40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作 者】
秦琰旻
【作者单位】
江苏常州
【摘 要】
一、无形资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规定,无形资产的减值核算方面发生了如下变化:
1.无形资产减值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对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可收回金额应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