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8 期
总第 412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借鉴与参考
我国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的求实与创新

作  者
林勇军

作者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探讨了我国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的求实与创新之处,认为新基本准则准确地确定了企业会计基本准则的法律地位,阐述了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目标,科学而清晰地界定了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关系,创新性地定义了会计要素,并把会计要素的定义同确认结合起来。
  【关键词】新基本准则   会计假设   会计目标   相关性   可靠性   会计要素

    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正式颁布了经过重新修订和完善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新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已基本完成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任务,掀开了我国会计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篇章。笔者拟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新基本准则”)的求实与创新之处进行分析。
  一、与我国现有的法律环境相适应,把握国际会计理论的最新发展,准确地确定了基本准则的法律地位
  如何确定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国际上通常用概念框架的形式来指导和评价会计准则,我国在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方面是否应模仿国际上的做法,开发出一套独立于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之外的概念框架呢?我国会计界主流的观点是:采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让基本准则承担概念框架的作用。此次颁布的新基本准则就是会计界主流观点的体现,它在第一章第一条指出:“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这就明确表达了会计准则制定者的意图:利用会计规范的形式,发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