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4 期
总第 400 期
总第 400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周建娥
【作者单位】
江苏张家港益鑫投资有限公司
【摘 要】
【摘要】《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于是财政部陆续发布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一)》、《问题解答(二)》、《问题解答(三)》、《问题解答(四)》),其中都涉及了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问题,为企业会计人员正确地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差额 减值准备
一、接受捐赠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的变化
对于接受捐赠的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均规定不确认收入,而是扣除将来应缴纳的所得税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待将来处置股权投资时,再将“递延税款”科目余额转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将“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余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问题解答(三)》对于接受捐赠的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作了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