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2 期
总第 424 期
总第 42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黄增玉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摘要】 我国首家金融期货交易所已于2006年9月7日在上海挂牌成立,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品的税收制度显得非常重要。我们要本着公平税负、完善税制、对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保护和促进的原则,适当运用“轻税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市场参与者采用统一的计税依据和税率,保护和支持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 金融衍生品 税制 完善
当前,国际期货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品名目繁多、交易量巨大,金融衍生品成交量已经占据期货交易总成交量的90%,而商品期货成交量还不到10%,但我国目前的期货市场交易以商品期货交易为主。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裁汪正说过,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一旦开始交易,它的交易量、收入都将是一个巨大的蛋糕,这个蛋糕大得令我们无法想象。因为金融衍生品在期货市场上担当着重要角色,因此其一旦在我国推出,其市场前景将难以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