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1 期
总第 421 期
总第 421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林清林 赖 黎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摘 要】
【摘要】我国实行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层次的会计监管模式。本文分别从政府、注册会计师协会、中介机构、咨询委员会以及社会公众和舆论等层次对我国会计监管情况进行探讨。
【关键词】会计监管 例外管理原则 监管模式
一、政府采用例外管理原则实施会计监管
政府在会计监管方式上,采用例外管理原则,既不滥用政府权力,也不完全信赖市场力量。这种监管方式具有其他管理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以强制力作保障,规范和约束市场活动参与者,保证社会公平和有序竞争。政府在会计监管中主要承担两项职责:一是制定会计标准和监管制度,建立会计监管机制;二是组织实施会计监管,包括直接实施或者授权有关机构实施会计监管,惩处会计活动中的违法者,保障经济规范运行。加强政府监管,是为了确保政府在会计监管中的核心地位,维护行政权力的权威性,不使政府陷入繁杂的日常监督事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