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1 期
总第 419 期
总第 41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会计准则
【作 者】
杨 津
【作者单位】
河北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以下简称“新准则”)由四章12条内容组成。第一章总则,阐述了制定本准则的目的及关联方披露的基本要求;第二章关联方,明确了关联方定义和关联方的判断原则;第三章关联方交易,介绍关联方交易包括的各种类型;第四章披露,主要内容是对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披露的要求。
一、总则
本章叙述了新准则制定的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目的是规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并明确了关联方披露的基本要求:①企业财务报表中应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②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