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2 期
总第 39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理论与探索
不同主体进行选择性不实财务披露的动机与启示

作  者
孙回回

作者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

摘  要
      一、选择性不实财务披露假说的基本观点
  财务会计的目标在于向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但在现有的以会计准则为会计政策规范主体的模式下,对某一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可能有多种备选的方法,这为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留下了较大的空间。选择性不实财务披露假说(Lawrence,1991)认为这种情形的产生并非偶然,是有其存在的内外在合理性的。该假说认为:影响企业绩效的事件虽然是无法控制的,但是绩效评价者了解企业绩效的方式却是可以控制的。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是由于会计准则的制定者们被编制会计报表的公司及其一些利益相关者所左右而造成的。而这正是公司经理人员所期望的,因为这给了他们更多的自由去粉饰其经营业绩,并且企业的其他契约各方如投资者、注册会计师甚至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不断从这些不实财务披露中获得好处。这种观点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诠释了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