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9 期
总第 451 期
总第 451 期
财会月刊(综合)
理论与探索
【作 者】
张瑞琰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 成都 610074
【摘 要】
【摘要】本文从政治权力属性分配和财产权利属性分配关系的角度出发,在辨析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关系的基础上,对围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产生的几个问题进行梳理。
【关键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 编制主体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进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必然要求。对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究竟应由谁来编制,目前理论界和政府相关部门还存在种种不同看法。为了明确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性质及其与公共财政预算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