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1 期
总第 543 期
总第 543 期
财会月刊(中)
案例与分析
【作 者】
郑谊英
【作者单位】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对个人涉嫌侵占公司资金一桩案例的司法会计鉴定进行讨论,指出了司法会计鉴定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个人观点,以期对司法会计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司法会计鉴定 账实核对 鉴定对象
一、案例简介
王某,男,29岁,系湘江贸易公司原出纳员。任职期间,王某数次以开具支票提现不入账或少入账的手法,侵占公司资金累计达36万元人民币,至案发时仍未归还。为隐瞒上述行为,王某数次篡改银行对账单记录。后因公司急需调用大额资金,王某的上述行为才被发现。
到案后,王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对具体作案次数与金额已经记忆模糊。为查清该案,公安机关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对王某上述提现未入账和少入账事实进行了司法会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