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3 期
总第 555 期
总第 555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易梅欢
【作者单位】
长沙广播电视大学 长沙 410005
【摘 要】
【摘要】固定资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处于重要地位,加强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出现了不少有关企业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理论和方法。本文在参考了诸多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财务管理的现金流量管理及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从现金流量管理的角度,运用实例说明捐赠取得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捐赠 固定资产 纳税筹划
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确认为捐赠收入,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接受捐赠的所得占应纳税所得额总额50%及以上的),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平均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是指根据有关凭据等确定的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含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应计入受赠资产的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固定资产的取得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的缴纳。固定资产取得的纳税筹划是企业总体纳税筹划的内容之一, 与广泛意义上的纳税筹划在原则、目标、方法与技巧上有着共同点。本文运用实例,对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如下四种情况的纳税筹划作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