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2 期
总第 430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借鉴与参考
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解读与思考

作  者
刘 捷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上海 200433

摘  要

      【摘要】2006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出台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被业界称为中国版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本文认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内部控制指引已体现了COSO(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报告的最新研究成果,相信该指引的出台能够积极推动我国上市公司提高自身质量。
      【关键词】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上市公司质量

      一、内部控制指引出台的背景
      2006年6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简称“上交所内部控制指引”),为上市公司建立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供指引,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强制性要求。而2006年9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简称“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做出了比上交所内部控制指引更为详尽的规定。这两个版本的内部控制指引一经颁布,就被业界称为中国版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这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监督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已经走到了关键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