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1 期
总第 427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新企业会计准则运用对境内上市商业银行的影响

作  者
贾建军 张文贤

作者单位
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 201209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上海 200433

摘  要

      【摘要】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将缩小商业银行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编制报告和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报告得出的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差异,对金融工具会计采用公允价值核算和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会引起净利润和净资产的波动。金融监管当局应该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适时修订资本充足监管的规定,使资本充足率的计算与新会计准则相协调。
  【关键词】会计准则   金融工具   资本充足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上市商业银行将不再执行原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原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准则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趋同,将对上市商业银行及其监管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将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商业银行产生的重大影响,探索如何将商业银行的审慎监管和会计计量进行有效协调。
  一、从上市商业银行双重报告差异看原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