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11 期
总第 455 期
总第 45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参考资料
【作 者】
赵鹏飞
【作者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一、股指期货的确认与计量
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物的金融期货,与其他金融期货相比,股指期货具有以下几个特点:股指期货标的物为相应的股票指数;它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数,合约的价值以一定的货币乘数与股票指数报价的乘积来表示;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即不通过交割标的指数所包含的股票组合,而通过结算差价用现金来结算头寸。很显然,股指期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衍生工具的特征与公允价值的计量条件,因而适宜采用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