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11 期
总第 455 期
总第 45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审计园地
【作 者】
盛靖芝 王小蕾
【作者单位】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摘 要】
2006年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以下简称“新审计证据准则”)与旧审计证据准则相比作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其中,对认定概念的进一步说明是新审计证据准则最大的变化,本文试图对这一变化进行分析。
一、关于新审计证据准则中认定规定的分析
认定是指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组成要素的确认、计量、列报做出的明确的或隐含的表达。这些认定是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记录和披露会计信息时所采用的标准的一部分,与公认会计原则(GAAP)直接相关。审计可以被认为是信息(财务报表)与既定标准(根据GAAP确立的各项认定)的比较。因此,要执行充分的审计,审计人员必须理解这些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