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9 期
总第 561 期
总第 561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刘 烜(教授) 王晓燕
【作者单位】
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长沙 410076
【摘 要】
【摘要】国有垄断企业员工收入过高一直是个难以解决的“顽疾”,尤其是近几年来,各行业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国有垄断企业员工的高收入便成了众矢之的。本文通过研究企业对人力资源职责要求的程度及企业新增价值与人力资源薪酬的对比来分析国有垄断企业员工高收入的不合理性,进而提出解决国有垄断企业员工收入过高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国有垄断企业 高收入合理性分析 绩效考核 外部监督
近年来,行业收入差距有越来越大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人对国有垄断行业的高收入不满。如果垄断企业是民营企业并且是经过自己的努力将低效率的企业淘汰而形成的,即竞争形成的垄断,那么员工的高收入不会引发太大的争议,因为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员工的高工资和高福利是企业要付出的成本,企业会考虑这种成本是否值得。而国有垄断企业是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属于人民的公共财产。企业员工若没有特别的贡献,就不应该享受高额的报酬。而现在不管贡献大小,国有垄断企业员工一律享受高收入、高福利待遇,显然是不合理的,这难以让民营企业员工和广大民众心悦诚服。
对于国有垄断企业员工的高收入是否具有合理性的问题,目前理论界专家、学者的认识基本上一致,认为国有企业的垄断具有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双重性质,而行政垄断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但由于牵扯到众多相关者的利益,在操作层面上对于一些具体问题不好处理,使得国有垄断企业员工收入过高问题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