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第 11 期
总第 855 期
财会月刊(上)
会计研究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省属高校的成本考核——以A大学教学成本考核指标构建为例

作  者
马璐璐

摘  要

财政部明确规定高校从2019年1月1日起,采用双分录记账、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并行的两种核算体系。省属高校的总体资金量偏小,科研收入和社会服务收入占全校收入的比重较小,而其财政拨款远远不如部属院校多,教育资源相对匮乏,且数量较多、竞争压力大,为了提高成本开支的合理性,有必要加强对省属高校教学成本的考核。高校成本核算侧重于教学成本计量,将作业成本法运用到高校成本考核中,可先将业务活动费用中的教育费用和科研费用作为直接费用确认为院系教学成本,再将科研中心业务活动费用以及行政中心和后勤中心的单位管理费用按学生类型分配到各院系,计算出不同学生类型的教学成本,并按照收入支出配比原则,将教学、科研收入分配至各学院,计算出成本指标,以衡量各学院以及各类型学生的成本状况,为省属高校日后考核和发展提供依据。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教学成本;权责发生制;作业成本法;配比原则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章编号】1004-0994(2019)11-00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