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第 24 期
总第 844 期
总第 844 期
财会月刊(下)
改革探索
【作 者】
赵 峰(副教授),刘筱萱,甘方南,张 璐
【摘 要】
以2013年10月中组部18号文的发布导致大批官员独董辞职这一现象为背景,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例,通过自建官员独董辞职数据库探讨官员独董对企业税收优惠获得的影响,并检验反腐倡廉政策的实施效果。研究发现:在企业履职期间,低级别的官员独董可以给企业带来“税收优惠”效应,而高级别官员独董并无此效应。在中组部18号文发布后,“政商旋转门”得到遏制,官员独董的“税收优惠”效应逐步消退,反腐倡廉政策使市场竞争环境恢复了公平性。进一步研究发现,国企官员独董在任职期间对于税率的降低作用比民营企业更大,而企业所在地的市场化程度越低,反腐倡廉政策效果越好。考虑官员独董的个人特征后发现,男性、高学历、有法律从业背景的官员独董在任职期间有助于降低企业税率,但禁令发布之后,这类独董对税率的降低作用迅速消退。
【关键词】反腐倡廉政策;税收优惠;官员独董;“亲”“清”政商关系;高管背景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章编号】1004-0994(2018)24-00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