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第 14 期
总第 834 期
总第 834 期
财会月刊(下)
改革探索
【作 者】
兰贵良,张友棠(博士生导师)
【摘 要】
以2010 ~ 2015 年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熵权法构建创新产出指数,考虑企业异质性因素,实证检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创新产出的激励效果。研究发现: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创新产出具有显著的激励效果,这种效果在民营企业、大规模企业中更为显著;此外,市场化程度越高以及要素市场扭曲程度越低,研发税收激励效果越显著。基于产品市场竞争程度的进一步研究还发现,产品市场竞争越激烈,研发税收激励效果越好。
【关键词】企业异质性;税收激励;创新产出;创业板企业;加计扣除政策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章编号】1004-0994(2018)14-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