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第 15 期
总第 835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借鉴
OHADA国家投资协定中争端解决新机构研究

作  者
张 力

摘  要

OHADA是具有开放性和超国家性的非洲商法统一组织,是为促进成员国的商事活动环境和改善成员国的投资现状而成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OHADA中最重要的机构是司法与仲裁共同法院(CCJA),作为OHADA国家投资协定中的争端解决新机构,通过与传统的ICSID仲裁机构和欧洲仲裁新机构投资法院(ICS)进行对比,从而深入认识和研究OHADA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国企业投资OHADA国家解决投资争议提供新的启示和途径。鉴于此,我国企业应改变传统的政治手段和外交手段解决纠纷模式,善用东道国的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OHADA;CCJA;仲裁制度;仲裁机构;投资争端

【中图分类号】F740;D99   

【文章编号】1004-0994(2018)15-0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