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第 10 期
总第 830 期
总第 830 期
财会月刊(下)
参考借鉴
【摘 要】
阳 杰(副教授),应里孟,谢 健(教授)
【摘要】产教融合要求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实行产教协同育人。在会计实践教学中,给学生配备企业导师,是产教协同育人的内在要求。企业导师在学生的专业兴趣培养、实践技能指导、职业精神传递和求职择业指导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但现实中却面临导师定位单一、激励力度不足、合格导师匮乏、导师安排随意、师生交流不够和考评机制缺位等多重困境。“互联网+”带来的新技术和新思维,可以将互联网与企业导师制进行创造性融合。“互联网+企业导师制”(IPEM)呈现出的教学时空开放化、供给多元化、资源共享化、对象规模化、需求个性化、服务定制化、过程协同化、方法混合化、评价科学化和管理精细化等特点,有望彻底突破当前企业导师制的现实困境,是产教融合背景下会计实践教学改革的一种全新理念。
【关键词】互联网+;实践教学;会计教学;企业导师制;产教融合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章编号】1004-0994(2018)10-0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