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第 4 期
总第 824 期
总第 824 期
财会月刊(下)
工作研究
【作 者】
杨 宝(副教授),甘孜露
【摘 要】
【摘要】高管薪酬契约是降低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委托代理成本的有效途径之一,有效的薪酬契约应该具备薪酬—业绩敏感性特征。以2003 ~ 2015年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以高管薪酬管制为背景,分析财经媒体关注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影响。结果表明: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和业绩正相关;媒体关注度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正相关;媒体关注并未强化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限薪令”颁布后,媒体关注对于提高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的作用也并不明显。可能的原因是,在我国,媒体关注为高管薪酬提供了“声誉溢价”,从而降低了薪酬—业绩敏感性。这说明我国财经媒体在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方面的监督作用有待加强。
【关键词】业绩敏感性;媒体关注度;高管薪酬;限薪令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8)04-0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