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第 3 期
总第 823 期
总第 823 期
财会月刊(上)
改革探索
【作 者】
苏 慧,张济建(博士生导师)
【摘 要】
【摘要】工业企业是碳减排的重要责任主体。通过分析碳披露规制对企业碳减排决策的影响路径,将熵权-TOPSIS法引入企业碳减排投资决策过程,并以减排技术投资为例,分别对强制型和非强制型碳披露规制下企业碳减排决策过程进行分析。结果显示,不同的碳披露规制下企业进行决策的侧重点不同,导致最终决策结果有所差异,且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的项目比初始投资成本低的项目更具优势,大力减排是企业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碳披露规制;熵权-TOPSIS法;碳减排项目;投资决策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8)03-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