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4 期
总第 472 期
总第 472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审计与CPA
【作 者】
田明
【作者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武汉分局
【摘 要】
【摘要】内部审计在组织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防范舞弊的发生正是内部审计本质的自我回归,是现代审计在特定历史时期的重要责任。本文基于舞弊的危害性,阐析了防范舞弊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内部审计 舞弊 风险
近年来舞弊案经常发生,不仅影响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影响都非常大。内部审计在防范舞弊方面有先天的优势,内部审计人员有责任通过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揭露业务经营部门存在的风险,以防止舞弊。面对严峻的形势,如何防范舞弊不仅只是技术问题,而且关系到内部审计的生存和发展。
一、舞弊的危害性
笔者认为,对会计舞弊最权威的定义是2001年发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 错误与舞弊》中对会计舞弊的定义,即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其主要包括:①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②侵占资产;③隐瞒、删除交易或者事项;④记录虚假的交易或者事项;⑤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