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4 期
总第 472 期
总第 472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奚园
【作者单位】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出租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做了规定,笔者认为此规定还较粗略,难以适应无形资产出租多样化的要求,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影响其他业务利润计算的准确性。为此,本文提出根据不同的出租形式采用与之相对应的成本摊销核算方法,以便准确地核算与出租无形资产相关的其他业务利润。
【关键词】无形资产 摊销 租赁 联合分配法
出租无形资产是指企业将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租金。企业处理出租无形资产业务时,不仅要考虑租金问题,而且要注重其成本的摊销问题。本文就出租无形资产成本的摊销做简单的探讨。
一、出租无形资产成本摊销账务处理的现行规定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务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处理的规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