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财会月刊(5期)
审计园地
事务所规模、公共压力与审计质量

作  者
杨惠贤(教授),李晓清

作者单位
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安 710065

摘  要

   【摘要】本文选取2013 ~ 2015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研究了公共压力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及事务所规模对这一影响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压力与审计质量显著正相关,媒体压力与审计质量显著正相关,法律压力与审计质量无显著相关关系,信贷压力与审计质量显著正相关。进一步分析发现,事务所规模在公共压力影响审计质量的过程中起到了正向调节作用,即:事务所规模越大,公共压力对审计质量的影响越明显。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完善了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体系,也为提升政府监管、媒体监督机制等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事务所规模;公共压力;审计质量;政府监管;媒体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7)05-0103-6一、引言
由于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多数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审计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第三方鉴证行为,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及其他各方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客观公正的审计结果,是有效连接企业与其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桥梁。审计质量是判断企业财务公信力的重要依据,也是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事务所”)维持竞争优势的重要保证,因此,审计质量逐步成为政府、社会公众、企业乃至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经营风险与市场竞争不断增加,企业面临更为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社会公众对企业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愈发重视,与此同时,其对事务所审计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企业作为经济运行与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载体,其经营状况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因此,审计师在对企业财务等方面进行审计鉴证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对于社会公众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基于此,本文根据公共压力理论,探究当前社会公共压力与审计质量是否相关以及公共压力会对审计质量产生何种程度的影响。此外,不同规模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在分析公共压力对审计质量影响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加入事务所规模这一因素,并以此为依据将研究样本进行合理分类,以更为深入地探究事务所规模对二者关系的影响程度,使公共压力对审计质量影响的研究结果更具有充分性和科学性。本文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审计质量研究体系,拓展了审计质量的研究空间,为今后有关公共压力与审计质量相关性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二、文献回顾
目前,学术界对审计质量的研究多集中于探究其影响因素,研究视角丰富,且大部分运用了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成果较为成熟。根据当前国内外研究现状,可将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研究细分为外部影响因素和内部影响因素两大方面:
1. 审计质量外部影响因素研究。外部影响因素多为法律监管、媒体监督、审计客户特征、制度环境等。国内学者刘斌和王雷(2014)认为制度环境良好的地区,审计市场集中度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更为显著。周兰和耀友福(2015)指出,媒体负面报道与媒介环境发展程度与审计质量具有正相关关系。类似地,吴伟荣和刘亚伟(2015)强调媒体监督、法律监管以及政府监管对事务所审计质量均产生明显的影响。张健和魏春燕(2016)则从法律风险的角度验证了事务所转制对审计质量产生的积极影响。国外学者Kallapur(2010)以美国城市数据为研究基础,实证分析了审计市场集中度对审计质量的正向影响。Chen(2013)发现国家公众媒体的独立性越强,则其对审计师的监管程度越高,审计师的审计质量就高。
2. 审计质量内部影响因素。内部影响因素大多为事务所规模、审计任期、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师职业经验等。国内学者宋衍蘅和付皓(2012)认为事务所审计任期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前提条件,若上市公司审计风险相对较低,则审计任期与审计质量成反向变动关系,否则,则相反。龙小海和张媛媛(2016)研究发现,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存在正相关的关系,且事务所声誉保护机制对二者之间的关系具有反向调节的作用。国外学者Lennox和Li(2012)认为事务所有限合伙制会对审计师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且大规模的事务所审计质量较高。Boone(2012)的观点是审计师对审计客户的容忍程度对审计质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Francis(2013)通过42个国家的数据说明了“四大”占某地区事务所比例的提升会显著提高当地的审计质量。
综上所述,当前有关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国内外研究中,有关其内部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颇多。与国内相关研究比较可知,国外研究视角更为新颖和丰富,且研究内容与审计实践联系紧密。我国当前有关审计质量的研究体系仍不完善,缺乏政府监管、法律监督等外部影响因素的研究,且研究内容与当前国内审计实践存在差异。公共压力作为事务所审计质量的重要外部影响因素,探究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并分析事务所规模对其影响的调节作用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来自社会公众、政府媒体、法律监管以及债权人等各方的监督压力,这些公众压力无疑成为企业有效经营的重要动力。企业面临的公共压力产生于政府监督、法律约束、公众信任度等方面(Walden,1997),根据当前企业面临的实际公共压力,本文着重从政府压力、媒体压力、法律压力以及信贷压力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 政府压力与审计质量。由公共压力理论可知,政府等利益相关者会对企业产生一定的社会压力。政府作为国家管理机构,其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监管的同时,亦对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和效率进行监督。政府会对事务所的审计失败行为予以警告、罚款、停业以及取消执业资质等不同程度的处罚(Chan等,2009)。以政府压力为主导的监管环境下,政府所采取的鼓励审计市场改革、推动事务所合并与改制、加强国际审计准则的融合等措施在提升我国事务所审计质量方面产生了良好效果。此外,诸多学者研究表明,政府监管能够提高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效果,也为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提供了良好的依据(吴伟荣,2015)。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受到较强的政府控制,相比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面临更大的政府监管压力,事务所对其审计的结果受到的政府关注度更高。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相比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审计师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质量更高。
2. 媒体压力与审计质量。随着信息时代的迅猛发展,公众媒体已成为监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重要舆论力量。媒体在资本市场扮演着重要的信息传递角色,基于合法性理论,媒体舆论在公众对企业以及事务所的合法性评判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审计市场亦会受到媒体监督的影响。事务所较低质量的审计服务会使其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加之媒体对事务所审计状况的公开报道与监督,一次审计失败就可能对事务所声誉造成不良影响(Chen,2013)。由于审计师的审计行为受到公众媒体的监督与约束,因而审计师在实施审计时,会重点关注媒体对企业的报道,尤其是对企业相关负面信息的报道。关注企业的负面信息能够节省审计成本,使审计师更高效地发现企业财务的重大错报,而媒体报道的企业负面消息越多,审计师越倾向于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余玉苗等,2013)。因此,媒体压力能够提升审计效率,促进审计服务质量的提高。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媒体压力越大,审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质量越高。
3. 法律压力与审计质量。国家的法律与资本市场法制监管的各方面密切相关,尤其对资本市场的经济运行效率会产生重要影响。在我国审计市场中,法律对企业投资者的保护程度与事务所独立审计质量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Francis等,2003),对于投资者利益法制保护较弱地区的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会相对低于法制保护较强的地区,而在法律监管较严格的地区,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质量均处于较高的水平。此外,研究发现审计师的审计行为会随着法律监管压力的增大而适当地变通,法律监管压力的增大会使审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更谨慎,审计师会调整审计行为,扩大审计范围,以最大限度地发现企业重大错报,由此提高了其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概率。因此,国家的法律监管越严格,审计师越能更好地约束自身行为,从而提供更为客观、高效的审计服务。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法律监管越严格的地区,审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质量越高。
4. 信贷压力与审计质量。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企业的财务杠杆越高,其管理层、股东以及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代理冲突就越明显,代理成本也就越高。由于当前企业这种代理冲突普遍存在,企业债权人(银行等)作为直接利益相关者,会要求企业管理层提供可信度较高的财务报告,以帮助其了解企业的偿债能力等财务状况。由于债权人的压力,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赢得审计客户以及企业债权人的充分信赖,审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会提高其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出具更为客观的审计意见,确保审计结果的可靠性,为债权人更好地了解企业财务状况提供良好的依据。此外,通过外部压力论及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可知,债权人对企业偿债能力的监督会对事务所的审计服务形成一定的压力,从而确保事务所审计质量的提升,这样使债权人能够肯定企业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以维持其与企业的良好信贷关系。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4:企业的信贷压力越大,审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质量越高。
5. 事务所规模、公共压力与审计质量。事务所在提供审计服务时,以相对独立的身份充当企业与投资者的中间人,通过其对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负债状况等进行鉴证来调节企业与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矛盾。“深口袋”理论认为,不论受到何种程度的处罚,规模较大的企业都会优先被惩罚。较大规模的事务所与小规模的事务所相比拥有较强的经济能力,承担赔偿的能力也较强,即大规模的事务所“口袋”较深,因而在提供审计服务时,大规模事务所的审计师会更为严谨,从而提供质量更高的审计结果,以避免由于审计失败引起的诉讼风险和赔偿成本。同时,由声誉维护动机理论可知,“四大”凭借其较高的信誉来吸引广大客户,一旦出现审计过失而出具审计质量较低的审计报告,会使其承受很大的诉讼损失,因而其会更注重审计服务的质量。此外,诸多研究认为,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大多呈正相关关系,规模越大的事务所,对盈余操纵行为的抑制越好,审计质量也会越高(龙小海等,2016;温国山,2009)。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5:事务所规模越大,公共压力对审计质量的影响越明显。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3 ~ 2015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总研究样本,剔除ST、∗ST、金融保险类、IPO类及重要研究数据缺失的公司,最后经过平衡面板处理得到截面数量为684、数据长度为3的面板数据,共计2052个观测值。样本上市公司相关数据主要有以下两大来源:一是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其补充报告获取有关信息进行手工整理,年度报告及其补充报告取自巨潮资讯网站;二是相关数据库,主要包括国泰安数据库、Wind数据库以及中国股票市场研究数据库等。为了保证样本数据的科学准确,本文采用Winsorize缩尾处理以消除数据的极端异常值。主要运用Excel 2010及Stata 12.0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处理分析。
(二)研究变量
1. 被解释变量——审计质量(|DA|)。对于事务所审计质量的衡量,以往多数研究认为会计盈余能够较好地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其对于审计师的审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因而常选用企业盈余质量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操控性应计利润反映了审计过程中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容忍空间,且操控性应计利润与审计质量呈负相关关系(刘启亮,2015;郭照蕊,2015)。由此,本文借鉴常用的截面Jones模型对操控性应计利润进行估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TAi,t为第i家上市公司第t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之差;Ai,t-1为第i家上市公司第t-1期期末总资产;△REVi,t为公司i第t期与第t-1期主营业务收入之差;△RECi,t为公司i第t期与第t-1期应收账款净额之差;PPEi,t为公司i第t期期末固定资产净额;NDAi,t为估计出的非操控性应计利润;DAi,t为操控性应计利润。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出DA,并取其绝对值|DA|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2. 解释变量。本文将公共压力分为政府压力、媒体压力、法律压力以及信贷压力四个方面,根据以往研究和理论分析选取各自主要的替代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具体定义如表1所示:

 

 

 

 

 

 

 

 


(1)政府压力:控股股东性质。政府对企业干预程度越高,企业所面临的监管压力就越大,事务所承担的审计责任也就越重。与非国有控股企业相比,国有控股企业受政府的控制程度较高,因此,本文选取控股股东性质作为政府压力的替代变量。
(2)媒体压力:媒体报道倾向性。本文以互联网以及中国知网“中国重要报刊数据库”中2013 ~ 2015年间有关样本企业的媒体报道为基础,将其手工整理为正面、负面及中性报道三种类型。其中,正面报道说明该企业经营状况及社会责任履行良好,将其赋值为1;负面报道说明企业存在较大的财务经营风险,将其赋值为-1;中性报道介于二者之间,赋值为0。据此,本文采用Janis-Fadner系数(简称“J-F系数”)计算媒体报道倾向性作为媒体压力的替代变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J-F系数=ec-e2t2,c>ee2-ect2,e>c0,else] (4)
其中:e、c分别代表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t为正面报道与负面报道之和。
(3)法律压力:法制监管程度。本文采用以往研究中通用的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指数作为事务所法制监管程度的替代变量(樊纲等,2011;吴伟荣等,2015)。
(4)信贷压力:银行贷款率。企业的信贷压力主要来自于银行等债权人,企业银行贷款对负债的比率越高,银行等债权人越注重企业的资金状况,因此,对事务所审计的监督压力也就越大。由此,本文选择银行贷款率作为信贷压力的衡量指标。
3. 控制变量。为了控制企业内部治理特征与财务特征因素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本文分别选取企业规模、财务杠杆作为企业财务特征的替代变量,选取股权集中度、独立董事比例作为企业治理的主要替代变量。
(三)模型构建
本文构建研究公共压力对审计质量影响的模型如下:
|DAi,t|=α0+α1STATEi,t+α2MEDi,t+α3LAWi,t
+α4LOANi,t+α5SIZEi,t+α6LEVi,t+α7HERFi,t+
α8IDRi,t+εi,t
其中:α0是回归方程中的常数项;αi是各解释变量的待估系数(i=1,…,8);变量下标i,t表示第i家样本公司在t年的指标值;εi,t为随机误差项。
五、实证研究及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本文对全样本上市公司的研究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具体结果见表2:

 

 

 

 

 


样本企业可操控性应计利润最大值、最小值及均值分别为1.5482、0.0001及0.0863,反映出我国企业总体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较低,盈余管理保守且审计质量略有差异。样本企业受政府监管较多,国有控股企业占比达92.05%;媒体报道倾向性均值为-0.3650,标准差为0.6153,说明样本企业总体负面报道居多,且媒体关注差异不大;法律监管最小值与最大值分别为0.1856和19.9380,可见企业受到的法律监管压力的差异明显;信贷压力方面,银行贷款率最小值、最大值分别为0.0000和1.3521,说明样本企业贷款压力同样存在差异。此外,企业财务特征方面,企业规模均值为23.2175,反映出样本企业多为大中型企业;由财务杠杆均值可知,企业负债状况基本符合实际。企业治理特征方面,股权集中度均值为0.3529,说明样本企业总体股权相对分散;独立董事比例均值为0.3565,说明样本企业均基本符合我国公司法相关要求。
(二)相关性分析
在进行模型的回归分析之前,为了避免变量间的多重共线性,本文对各变量的相关性进行了检验(详见表3),结果表明被解释变量|DA|与主要解释变量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相关关系。其中,政府压力、媒体压力以及信贷压力均对审计质量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基本与前文假设相符,而法律压力与审计质量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不符合原假设,具体的相关性还有待回归分析进一步验证。此外,各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较小,由此说明模型存在多重共线性的可能性较小。
(三)多元回归分析
本文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对样本企业进行了分组,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事务所的综合排名为主要依据,将综合排名前十的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划分为样本一,将其余企业划分为样本二。此外,对样本企业的面板数据进行Hausman检验后,选用固定效应模型对全样本及分组样本进行回归检验,具体结果如表4所示。

 

 

 

 

 

 

 

 

 

 

 

根据表4多元回归结果进行变量间相关性的具体分析:
1. 全样本分析。全样本中,政府压力、信贷压力与审计质量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H1与H4同时通过回归检验,这表明政府较为严格的监管与债权人施加的信贷压力有效地促进了事务所审计质量的提升。媒体压力在5%的水平上与审计质量显著正相关,符合H2,说明媒体对企业报道的倾向性对审计质量有着积极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法律压力与审计质量之间无显著相关关系,与H3不符,这说明样本企业所处的整体法律环境差异不明显,从而导致其与审计质量之间的相关性不显著。
2. 按事务所规模分类分析。样本一中,主要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与全样本类似,即:政府压力、媒体压力以及信贷压力与审计质量均呈现不同水平上的正相关关系,法律压力与审计质量无显著相关性。本二中,仅政府压力和信贷压力与审计质量显著相关,媒体压力和法律压力与审计质量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由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可知,样本一中企业公共压力对审计质量的影响较样本二更为明显,与H5相符。这说明事务所规模不同,公共压力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程度也不同,即在探究公共压力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时,以事务所规模进行样本划分能够更科学地反映研究结果。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确保实证结果的可靠性,避免回归结果的不稳定,本文对模型的敏感性进行测试,主要进行了以下两个方面的稳健性检验:
1. 变量替换。以审计师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运用Tobit模型再次进行检验,回归结果与上文基本一致。
2. 变更样本划分标准。将事务所规模以其分所审计师人数为划分依据,对新划分的样本组分别进行回归检验,所得结果亦与上文一致,说明本文的实证结论较为稳健。
六、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以沪深两市A股684家上市公司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其2013 ~ 2015年间的相关数据实证检验了公共压力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样本企业近3年的审计质量普遍有所提高,在对审计质量相关影响因素进行控制之后,回归结果表明政府压力、媒体压力以及信贷压力与审计质量在不同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而法律压力与审计质量之间并无显著相关关系。研究结果说明,国有控股、媒体报道倾向性越高以及银行贷款率越高的企业受到来自各方的监管压力越大,审计质量也就越高。
事务所规模不同会导致公共压力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存在差异。全国综合排名前十的大事务所与其他事务所相比,公共压力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更为明显,这说明事务所规模越大,其承担的审计责任就越多,承受公共监管的压力也越大,审计师会提供更为谨慎和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即:在相同的公共压力下,事务所规模越大,审计质量受公共压力的影响就越大。
(二)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推动事务所优化建设。政府应从政策上鼓励事务所优化建设,通过税收、业务范围划分等措施来推动事务所之间的合并与优化,增强审计市场整体事务所规模和综合实力,使事务所之间能够优势互补。推动事务所规模的优化,利用其规模优势有效提升审计效率,改善事务所审计服务。此外,应当提高审计市场的进入壁垒,规范事务所审计行为、加强事务所之间的优胜劣汰,以促进我国事务所审计服务的优化发展。
2. 促进审计实务质量的提升。促进审计市场法律风险机制建设,确保事务所审计工作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提升审计质量奠定基础。同时,积极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所带来的审计实务的新挑战,新常态下审计客户业务变化频繁且行业竞争激烈,审计师应加强行业执业质量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行业问责机制,推动审计实务的审慎与创新,提升审计服务对当前经济变化的适应能力,提高审计实务质量。
3. 合理引导公众监督。政府应起到带头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当地企业及事务所的监管力度,规范事务所的审计行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确保审计市场的良好运行;公众媒体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舆论力量,加强对企业的关注度,完善其对企业信息的披露机制;企业债权人等也应及时督促和关注企业各方面的状况,对企业的财务运行及其社会责任的承担予以最大程度的监督。此外,社会各方还应该互相合理引导,以保证整个社会监管体制的合理运行。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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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兰,耀友福.媒体负面报道、审计师变更与审计质量[J].审计研究,2015(3).
张健,魏春燕.法律风险、执业经验与审计质量[J].审计研究,2016(1).
宋衍蘅,肖星.监管风险、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J].审计研究,2012(3).
龙小海,张媛媛.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基于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实证研究[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16(5).
Lennox C., Li B..The Consequences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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