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8 期
总第 482 期
总第 48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学术交流
【作 者】
王跃武(博士)
【作者单位】
湖南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对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其理念基础——合作博弈理念、效用价值理念、未来性理念、动态理念、过程控制理念、市场理念和自由度理念,并指出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允价值。
【关键词】公允价值 理念基础 会计主体
一、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有所不同,把“当事人”改成了“交易双方”,并把公允价值列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之后作为与之并列的一种会计计量属性。这就颇值得研究了。
从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看,公允价值是对会计主体的经济资源进行货币计量的一种方式或途径,是一种计量属性。但仔细分析,什么是“当事人自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