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8 期
总第 560 期
总第 560 期
财会月刊(上)
说法读规
【作 者】
马新平
【作者单位】
黄河科技学院 郑州 450006
【摘 要】
【摘要】 本文结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聚焦汇算调增调减项,逐条逐点图示,揭示公益性捐赠处理之关键点,多视角对比分析,透视其精髓所在,以推进税收征纳和谐化进程。
【关键词】 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
一、公益性捐赠核算方便化——会税一致性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既方便了捐赠人公益性捐赠,又方便了会计人员进行公益性捐赠核算。纳税人及其会计人员不妨仔细研读企业所得税法,以从中得到启迪。同时还应当对企业所得税法有较深的认识,要善于用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来提升企业形象。
1. 《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含义图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