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财会月刊(2期)
财务·会计
基于和谐管理理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利益分配策略

作  者
周 娜(副教授),王亚茹

作者单位
重庆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重庆400054

摘  要

      【摘要】当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企改革的重大突破点和亮点。但随之而来的民营资本注入国企后的利益分配问题,又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难题。本文从和谐管理理论的角度,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利益分配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分配策略,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利益分配问题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法,既有利于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的和谐度,也有利于加快非公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的步伐。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企业;和谐度;利益分配
【中图分类号】F27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6)02-0057-3一、混合所有制经济及相关利益分配问题的研究背景
1. 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要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当前国企改革和国家经济改革的一大突破点。
事实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不是近年的一个新提法,十三大报告早就提出“公有制经济本身也有多种形式”的观点,允许建立各部门、各企业相互参股的公有制形式,这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雏形,而“混合所有制”的概念是在十五大报告中才正式提出的。当时这一概念的提出,较好地补充了公有制经济的形式。但鉴于此前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是允许民营资本、外资、个体经济等非公有资本通过股份制改革进入国企,而其进入国企的行业范围、进入比例等均较小,并不能动摇公有资本在国企中的根本性地位,因此只是形式上发展了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公有资本在企业中不能形成话语权,对企业的发展影响很小,国有企业的效率没有得到有效提高。
此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问题,实则是对此前股份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期望通过加大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国有企业的范围和深度,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本身产权单一、行政干预严重、缺乏效率的“症结”问题。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将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将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
2. 混合所有制企业利益分配问题的研究背景。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非公有资本在我国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年提升。非公有资本因其逐利本性,在生产效率、组织管理以及把握市场等方面有自己的优势,通过引入非公有资本而进行的国企改革,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利益分配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非公有资本注入国企后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利益分配问题,成为当前深化国企股份制改革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据统计,到2013年年底,在A股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有1029家,占国内所有上市公司总数的41.3%,这些公司的总市值占所有上司公司的64.4%。此外还有一批国有企业在海外上市。由此看来,现在的所谓“国有企业”只是一个笼统的叫法,准确来说,应该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而这些看似已经实现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内部,大多只是形式上的混合所有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其非公有资本所占比例很低,国有股“一股独大”,有的甚至高达9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非公有资本看似已经进入国有企业,但并没有发挥出非公有资本与国有资本双重优势,更没有达到“1+1>2”的双赢效果。
非公有资本进入困难或进入比例低,一方面与政策准入有关,另一方面与利益分配机制有关,而后者在一定程度上更重要。利益分配机制不明确将导致非公有资本不敢大规模投资进入国企,而国有企业由于害怕既得利益受损,在接受非公有资本入股方面有所顾忌。因此,好的利益分配机制能对利益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使各方利益诉求得到满足,从而建立彼此之间和谐的关系,以更有效地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3. 混合所有制的相关研究。随着国家政策的一步步推出,对混合所有制的研究也在进一步深入。混合所有制经济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初,表现形式是各种各样的经济联合体(晓亮,2004)。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发展混合有制,其中的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以及其他非公有资本的产权归属问题必须明确(陈伯君,2004年)。明确产权问题就是要明确企业内部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地开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这为国有企业改革走出困境及完善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找到了新的方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国有企业本身有多种好处:第一,国有企业资金流动性差的问题可得到有效缓解;第二,将国有资本的功能发挥到最大;第三,更加有效地管理国有资产;第四,国有企业内部治理问题可得到有效缓解(石建国,2014)。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利益分配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
1. 关于利益分配的相关研究。关于利益分配问题,大多集中在对企业联盟、供应链企业等类型组织的研究。李晓辉等(2010)将利益分配方式分为三种:一是各企业根据联盟建立之初的投入比例来分配利益;二是在联盟建立之前签订协议,约定最终的利益分配比;三是将前两种分配方式混合使用。吴朗(2009)从联盟发展阶段性的角度研究了利益分配,他认为联盟建立初期,应该基于满意度的综合集成方法确定利益分配方案,在联盟解体期再考虑联盟实际运行状况基于不对称Nash协商模型对初始利益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2. 基于Shapley 值法的利益分配方法。王道平等(2012)基于Shapley值法构建了网络技术的核心研发模块和非核心研发模块的利益分配模型,认为该模型能有效避免平均分配和“搭便车”行为。戴建华等(2004)针对Shapley值法解决动态联盟企业利益分配问题的不足,提出了一种基于风险因子的修正算法。
3. 基于博弈论的利益分配研究。孙锐、姚苏秦等(2012)基于博弈论构建了协同商务链企业的利益分配模型,综合考虑了管理者经营努力水平及企业面临的风险因素等对利益分配系数的影响,完善了利益分配模型,使其实用性更强,应用范围更广;顾新等(2004)基于合作博弈理论,为解决知识链合作成员的利益分配问题,提出了成员之间的二人合作博弈模型。任志成(2012)运用博弈论的相关原理,得出了供应链企业中,合作决策不仅使整个供应链的利润水平提高,而且消费者也可从中获益的结论。
不难看出,有关混合所有制企业利益分配方法的研究还不多,混合所有制企业真正可以实际运用的利益分配方法还相对较少。鉴于此,本文拟从和谐管理理论的角度,提出一种兼具可操作性和合理性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利益分配方法。即基于和谐管理理论中系统和谐度的定义,相应提出混合所有制企业利益分配和谐度的定义,进而据此提出基于和谐度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利益分配方法。
三、基于和谐度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利益分配策略
参考和谐管理理论中系统和谐度的定义,将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和谐度定义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所有股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不断协商,对利益分配进行相应的调整,最终达到各股东之间利益的均衡,以此使各股东在利益分配方面的关系更加和谐。
1. 理论的前提假设。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各股东基于自己及其他股东对企业投入资源的多少、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态度及企业整体和谐度等因素考虑,提出一个自身比较满意的利益分配方案:Bi=(b1i,b2i,…,bni),i=1,2,…,n。其中:bji表示第i个股东成员基于和谐度等因素考虑提出的利益分配方案中第j个成员的利益分配额。n个股东提出n个利益分配方案,于是得到一个利益分配额的矩阵:

 


2. 和谐度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界定。在混合所有制企业组建初期,各股东不仅投入资本,还投入其他具有竞争性的资源,因而根据其投入的资本及其他核心资源,各个股东在企业的重要程度不同,而且各股东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组建的积极性不同,即对企业组成的促成作用不同,用ti(i=1,2,…,n)表示第i个股东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促成权重,且有[i=1nti=1]。经过专家及企业内部各股东综合评价得出各股东在企业的权重,用ti"(i=1,2,…,n)表示第i个股东在企业的权重,且有[i=1nti"=1]。
由于和谐度并没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只能根据个人的主观感受对其进行评判,所以在实际的利益分配方案中,分析分配制度的不和谐度要比直接分析和谐度更容易,且具有合理性。假设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和谐度为Hi(i=1,2,…,n),其对应的不和谐度为AHi(i=1,2,…,n),则有Hi=1-AHi(i=1,2,…,n)。和谐管理理论中不和谐度的定义可表示为:
不和谐度=[理想和谐状态-现在的实际状态理想和谐状态]
那么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的不和谐度为:


其中,fj(v)表示第j个股东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最终利益分配额。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利益分配总和谐度为H,则有:
H=1-[i=1nt"iAHi]
3.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利益分配策略。假设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各股东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初步提出企业利益分配策略,对第i个股东而言,利益分配方案为f"(v)=|f"1(v),f"2(v),…,f"n(v)|。其中:f"(v)表示第i个企业的最终利益分配;v为特征函数,该特征函数必须大于或等于他投资的本金及将该投资用于其他花费精力相当的事务上所得的收益,否则其不会入股该企业。将目标函数定义为:使F(x)=                                 最小,从而避免了绝对值计算不方便的情况,建立基于和谐度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利益分配模型:
Z=min[i=1nt"ij=1ntjbij-fj(v)bij2]

 

其中:v(1)表示混合所有制企业总的利润额;v(s)表示投资进入国有企业的各股东若将该投资用于其他任何花费精力相当的事务上所得收益,即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任一股东或任何若干股东在该企业中所得的收益必须大于或等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所得收益,特别的有fi"(v)≥v(i),即第i个股东成员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所得到的利益分配额应不小于他采取其他投资行为的收入。
运用非线性规划的障碍函数法求解目标函数,使用序列无约束最小化技术SUMT的内点法,最终解得满足约束条件的利益分配值。
四、算例
假设一家大中型国有企业要招商引资,将引入两家民营资本入股,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记为M={1,2,3},三家企业各自独立经营时获利为:v(1)=10百万元,v(2)=5百万元,v(3)=3百万元。已知股东的所有合作方式可归结为:S={1,2,3,1U2,1U3,2U3,1U2U3},各种方式的获利情况为:v(1U2)=20百万元,v(1U3)=18百万元,v(2U3)=12百万元,v(1U2U3)=50百万元。据此计算三个股东的利益分配值。
三个股东考虑各方面情况后,各自提出自认为和谐满意的利益分配方案,分别为:B1=(0.5,0.3,0.2),B2=(0.5,0.4,0.1),B3=(0.4,0.3,0.3)。即该混合所有制企业各股东评出的利益分配方案集为(单位:百万元):


外部专家评价及企业内各股东相互评价后给出:①各股东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内的权重分别为:t1"=0.6,t2"=0.3,t3"=0.1;②各股东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组建的促成作用的权重分别为:t1=0.5,t2=0.3,t3=0.2。设三个股东在该企业最终分别获利为:x1,x2,x3,经过简化后的目标函数为:
Z=min{0.0017(x1-22.3636)2+0.0017(x2-16.3345)2+0.0007(x3-11.3019)2+0.3690}
基于和谐度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利益分配方案最终应满足以下条件:
Z=min{0.0017(x1-22.3636)2+0.0017(x2-16.3345)2+0.0007(x3-11.3019)2+0.3690}

 

 


采用SUMT内点法构造障碍函数,得到基于和谐度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利益分配值:X∗=(22.3636,16.3345,11.3019)。
五、结论
从某种角度讲,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按生产要素的投入量进行利益分配是公平的,但是民营资本在进入国有企业的过程中,投资进入国有企业的不仅有可以量化的有形资产,还有一些无形的资产,比如企业文化、民营资本家的关系网络等。这些资源的投入使各股东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不同于股份所占比例,这些都是利益分配中必须考虑的因素。
本文从和谐管理理论的角度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利益分配研究提出了新的思路,使最终的利益分配不只是简单的数字,而是更符合实际情况,能够提高企业整体和谐度的利益分配方法。但由于在企业的实际运营过程中,企业所面临的运营环境及各股东所持股份的多少会动态变化,各股东对分配系数的满意度也会动态变化,所以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还要对分配方法进行适时调整与改进,以期使利益分配更加合理,各股东成员更加满意,企业更加和谐。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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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重庆40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