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9 期
总第 551 期
总第 551 期
财会月刊(上)
商榷意见
【作 者】
周冶芳 姚碧霞 董玉红
【作者单位】
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 430081
【摘 要】
《财会月刊》2010年第4期刊登的曾庆学同志的《建立现金流量核算体系之构想》(简称“曾文”)提出了账户法,对从设置现金流量会计科目、开立账户、编制凭证、登记账簿、期末结账对账直至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整个账务处理过程作了较详尽的描述。这种方法看似缜密,但笔者认为其合理性及可操作性都是值得商榷的。
一、账户法存在的问题
1. 可操作性。账户法设置了三级会计科目结构:一级科目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二级科目为这三大活动的具体内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下设7个二级科目,即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理,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按内容分设9个二级科目,筹资活动分设6个二级科目,合计22个。这22个二级科目下面再分别设4个三级科目,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现金等价物,合计88个科目,这还不考虑不止一个银行户头企业的情况。此外,其他货币资金还要分为外埠存款、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及存出投资款,这样就会多出200多个科目,并且要分别登记总账和明细账,期末还要结账对账,其工作量可想而知有多大,因此缺乏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