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1 期
总第 463 期
总第 463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张宝清
【作者单位】
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济南 250014
【摘 要】
【摘要】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等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所得税税率。本文认为,企业还可以利用一些相关账户的账面价值直接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这种方法简便易行。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计算方法 会计处理
一、理论背景
会计利润,又称税前会计利润或会计收益,是指一定时期内按照符合会计准则的方法确认、计量的总收益或总亏损。一般来说,会计利润就是财务报告中的税前利润总额。应税利润,又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或相关法律规定的会计方法确认、计量的一定时期的收益,是确定应交所得税的基本依据。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