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财会月刊(25期)
会计电算化
用友U8下受托代销业务处理流程解析

作  者
宋士显

作者单位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工商管理系,杭州 311231)

摘  要

      【摘要】受托代销业务是近几年来会计技能竞赛的热门题型,鉴于许多学生对该业务操作方法还不是很熟悉,本文对受托代销业务流程进行深入分析,比较了两种常见核算方式的差异,并结合用友U8软件分析了两种核算方式的软件操作方法,以提高学生对该业务类型的处理能力。
【关键词】用友;U8;受托代销

受托代销业务是指买卖双方签订代销合同,约定委托方先发货给受托方,由受托方代卖,双方定期对受托方已售出部分进行结算的销售模式。受托代销业务的整个核算流程如下图所示:

 

 

 

 

 


对受托方而言,受托代销业务有两种常见核算方法:一种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另一种是视同买断方式。这两种方式下受托方的处理方法有很大的差异,下文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收取手续费方式
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在对外出售时没有独立定价权,只能按照与委托方约定的价格对外销售,在销售时一般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而确认为对委托方的负债,同时冲减受托代销商品入库成本,收取的手续费需要按照代理业务缴纳营业税。收取手续费方式核算流程和账务处理如下:
第1步:受托方收到代销商品时,按照约定结算价确认代销品成本。在U8系统库存模块中录入采购入库单,采购类型修改为“受托代销”。在存货核算模块执行正常单据记账,并生成凭证。分录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 入库数量×结算价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入库数量×结算价
第2步:受托方销售代销商品时,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只能按照约定价格对外销售,不确认销售收入,也不确认销售成本。处理流程为在销售模块按照正常销售流程处理,在录入销售发票时录入结算价格,销售出库单在存货核算模块正常单据记账后生成凭证。分录如下:
应收模块:
借:应收账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售出数量×结算价×17%
存货核算模块: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  
    贷:受托代销商品 售出数量×结算价
第3步:受托方开具售出清单给委托方,委托方依据清单开出销售发票,受托方收到采购发票后,办理受托代销结算,U8系统自动生成受托代销发票和受托代销结算单,受托代销发票在应付系统审核制单。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售出数量×结算价×17%  
    贷:应付账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
第4步:支付代销款,并收入代销手续费。这里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
方式一:受托方先全额支付代销款,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款后再支付手续费。在这种方式下,受托方在应付模块录入付款单,金额为全部的代销款,收到手续费收入时在应付模块录入付款单,“切换”成红字收款单,录入代销手续费金额,对方科目设置为“其他业务收入”,业务分录如下:借:应付账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  
    贷:银行存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
借:银行存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代销手续费费率  
    贷:其他业务收入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代销手续费费率
方式二:受托方支付代销款项时同时扣除手续费,按其余额支付给委托方。在应付模块录入红字应付单,金额为手续费金额,执行红票对冲,递减受托代销发票应付款金额,录入付款单,金额为代销款项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审核制单,业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1-代销手续费费率)  
    贷:银行存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1-代销手续费费率)
借:应付账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代销手续费费率  
    贷:其他业务收入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代销手续费费率
第5步:计算营业税,在总账模块手工生成凭证,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手续费收入×营业税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手续费收入×营业税税率
二、视同买断方式
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在销售代销品时有独立销售定价权,可以在与委托方结算价格的基础上加价销售,以赚取差价,因此销售时需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而不需要确认营业税。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的核算流程和账务处理如下:
第1步:受托方收到代销商品时,按照约定结算价确认代销品成本。在U8系统库存模块录入采购入库单,采购类型修改为“受托代销”。在存货核算模块执行正常单据记账,并生成凭证。分录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 入库数量×结算价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入库数量×结算价
第2步:受托方对外销售代销品,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有销售定价权,可以按照自定的售价销售,同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U8软件处理过程同正常的销售业务。业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售出数量×自定售价×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售出数量×自定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售出数量×自定售价×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售出数量×结算价  
    贷:受托代销商品 售出数量×结算价
第3步:受托方开出售出清单给委托方,委托方依据清单开出销售发票,受托方收到采购发票后,办理受托代销结算,U8系统自动生成受托代销发票和受托代销结算单,受托代销发票在应付系统审核制单。分录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售出数量×结算价×17%  
    贷:应付账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
第4步:支付代销款。在应付模块录入付款单,审核制单。业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  
    贷:银行存款 售出数量×结算价×1.17
三、异同点比较
1. 相同点。
(1)受托方收到代销商品时,均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在没有结算价情况下,受托方可以暂估金额入账,待与委托方结算后,再调整结算价与暂估价之间的差异。在用友U8软件中,对受托代销业务暂估处理只能采用单到补差方式处理,在存货核算中进行结算成本处理后,系统自动生成入库调整单,调整结算价与暂估价之间的差异。
(2)受托代销采购发票和对委托方负债的确认方式相同。受托方代销商品销售后向委托方开具销售清单,委托方根据售出清单开具销售发票,受托方取得发票后在U8采购模块进行受托代销结算,系统自动生成受托代销发票和受托代销结算单,受托代销发票自动传递至应付模块,审核后即可确认应付款;受托代销结算单则传递至存货核算模块,待结算成本处理后生成入库调整单。
2. 不同点。
(1)受托方在销售代销商品时售价的确定方式不同。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没有定价权,只能按照委托方制定的价格销售,而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可以自由定价。
(2)受托方在销售时的账务处理方式不同。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仅仅作为代理人,不确认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视同销售自有商品,需要确认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3)涉税处理不同。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从事代理业务取得手续费收入,按照税法规定需要交纳营业税,手续费纳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范围;而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视同销售自有商品,不需要交纳营业税,只需要就买卖差价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
主要参考文献
孙羽,孙红梅.用友ERP-U872供应链业务的处理流程[J].财会月刊,2014(9).
王善明,万兴.用友ERP-U8条件下企业供应链特殊业务处理[J].时代金融,2013(26).